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园区机动车停放管理,规范停车收费行为,维护园区交通秩序,依据《上海师范大学机动车管理办法》,结合本园区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进入奉炮公路438弄园区(以下简称“园区”)范围内停车场(位)的机动车辆。
第三条 上海师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园区内停车场(位)的日常运营、管理和收费工作,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协助配套服务。
第四条 停车管理遵循“规范管理、有偿使用、分类收费、便民利民”的原则。
第二章 收费标准与方式
第五条 收费范围
园区内所有规划的经营性停车场及路边划线停车位。
第六条 收费对象
所有在园区内停放的机动车,根据车辆属性分以下3类:
内部车辆:指园区内相关学院(单位)合作企业的公车及员工机动车辆;
授权车辆:指特别对本校大学生开放,并经备案的机动车辆;
临时车辆:指上述两类以外的所有外来临时停放社会车辆。
第七条 收费标准
车辆类型 | 收费模式 | 收费标准 | 备注 |
内部车辆 | 包月(或包年) | 需由所在学院(单位)统一申请办理 | |
授权车辆 | 包月(或包年) | 200元/自然月;1100元/半年;2000元/自然年。 | 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办理 |
临时车辆 | 计时收费 | 首10分钟(含)免费;超过10分钟后,按3元/小时计算;每日最高收费限额24元。 | 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
大型车辆 | 计时收费 | 6元/小时,48元/天 | 经许可进入园区,进行商业活动的机动车 |
备注:对无手续长期停放车辆,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以每日最高收费24元累收费。 享受包月包年停车费优惠政策的机动车,申请办法见《上海师范大学奉贤校区438弄机动车停车优惠申请、支付退款用户须知》 | |||
第八条 免费规定
以下情况免收停车费:
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应急指挥车等特种车辆;
本校教职工、本校公务车;
学校、各学院、直属单位在大剧院举办重大活动,经艺术中心核准的车辆;
临时车辆在免费时段内(首10分钟)驶离的。
第九条 收费方式
支持多种支付方式,但不限于:
出口扫码支付(微信、支付宝);
包年、包半年或包月支付。
第三章 停车管理(详情见《上海师范大学奉贤校区奉炮公路438弄园区停车规则》)
第十条 车辆进出管理及停放要求
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指挥。
所有车辆进入园区时,车辆识别系统将自动记录入场时间。
驶入车辆必须遵守园区内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限速行驶(限速5公里/小时)等规定。
车辆必须停放在划定的车位线内,不得占用消防车道、人行道、绿化带及未划定区域。
一车一位,不得跨线、压线停车。
停放车辆不得装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第十一条 特别告知
本停车场仅提供车位有偿使用服务,不承担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请车主自觉锁好门窗,勿将贵重物品留置车内。
如发生车辆刮蹭、损坏或物品丢失,请及时报警并通知园区管理人员协助处理。
2025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