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奉贤校区奉炮公路438弄园区 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者:许晨婕发布时间:2025-11-20浏览次数: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园区机动车停放管理,规范停车收费行为,维护园区交通秩序,依据《上海师范大学机动车管理办法》,结合本园区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进入奉炮公路438弄园区(以下简称“园区”)范围内停车场(位)的机动车辆。

第三条 上海师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园区内停车场(位)的日常运营、管理和收费工作,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协助配套服务。

第四条 停车管理遵循“规范管理、有偿使用、分类收费、便民利民”的原则。

第二章  收费标准与方式

第五条 收费范围

园区内所有规划的经营性停车场及路边划线停车位。

第六条 收费对象

所有在园区内停放的机动车,根据车辆属性分以下3类:

  1. 内部车辆:指园区内相关学院(单位)合作企业的公车及员工机动车辆;

  2. 授权车辆:指特别对本校大学生开放,并经备案的机动车辆;

  3. 临时车辆:指上述两类以外的所有外来临时停放社会车辆。

第七条 收费标准

车辆类型

收费模式

收费标准

备注

内部车辆

包月(或包年)

200/自然月;1100/半年;2000/自然年。

需由所在学院(单位)统一申请办理

授权车辆

包月(或包年)

200/自然月;1100/半年;2000/自然年。

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办理

临时车辆

计时收费

10分钟(含)免费;超过10分钟后,按3/小时计算;每日最高收费限额24元。

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大型车辆

计时收费

6/小时,48/

 经许可进入园区,进行商业活动的机动车

备注:对无手续长期停放车辆,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以每日最高收费24元累收费。

享受包月包年停车费优惠政策的机动车,申请办法见《上海师范大学奉贤校区438弄机动车停车优惠申请、支付退款用户须知》

第八条 免费规定

以下情况免收停车费:

  1. 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应急指挥车等特种车辆;

  2. 本校教职工、本校公务车;

  3. 学校、各学院、直属单位在大剧院举办重大活动,经艺术中心核准的车辆;

  4. 临时车辆在免费时段内(首10分钟)驶离的。

第九条 收费方式

支持多种支付方式,但不限于:

  1. 出口扫码支付(微信、支付宝);

  2. 包年、包半年或包月支付。

第三章 停车管理(详情见《上海师范大学奉贤校区奉炮公路438弄园区停车规则》)

第十条 车辆进出管理及停放要求

  1. 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指挥。

  2. 所有车辆进入园区时,车辆识别系统将自动记录入场时间。

  3. 驶入车辆必须遵守园区内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限速行驶(限速5公里/小时)等规定。

  4. 车辆必须停放在划定的车位线内,不得占用消防车道、人行道、绿化带及未划定区域。

  5. 一车一位,不得跨线、压线停车。

  6. 停放车辆不得装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第十一条 特别告知

  1. 本停车场仅提供车位有偿使用服务,不承担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请车主自觉锁好门窗,勿将贵重物品留置车内。

  2. 如发生车辆刮蹭、损坏或物品丢失,请及时报警并通知园区管理人员协助处理。




上海师范大学

2025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