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新与驱动

为深化我校科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进一步调动教师投身科学研究、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创造性,对教师利用学校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技术条件、人员智力和劳力等资源所取得的成果进行成果转化,在现有的技术转移中心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其功能,具体协调和服务各学院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技术转移中心应在资产经营公司平台上运行并在校科技处的协调下收集学校可推广的科技成果进展情况,做好成果入库、发布和企业需求信息沟通工作。根据需要,组织科技成果转化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和评估。为学院和成果完成人提供相应的政策和法律帮助。帮助起草成立科技型企业的创业计划书、产业化分析报告等相关材料,负责与合作方签订成果转让协议。负责成果转化过程中的跟踪服务,对于有应用和转化前景的科技成果及时给予必要的经费资助。学校每年拨出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开展成果评估、鉴定、可行性论证和项目孵化等工作。学校委托资产经营公司管理和处置学校以技术入股方式所形成及衍生的资产。资产经营公司可对具有良好转化前景的科技成果进行重点培育和孵化。学校鼓励科技成果转化,成果转化工作列入学校对各学院的考核指标,设立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奖,每年对成果转化完成者以及在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在职称评审工作中,将成果转化纳入职称评审系列,对成果转化完成人以及在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职称评定。技术入股所分得的红利以及成果完成人转让获得的收益转入科研经费的部分,应作为科技人员当年的科研经费。